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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

2016-09-12|来源:国医在线|编辑:陈思思|阅读: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教育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评选表彰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函〔2016〕86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为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实施,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联合成立“云南省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评选推荐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认真组织。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组织评选推荐,坚持标准,择优推荐。

  三、按时报送。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9月22日前将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汇总表(需排序)、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审批表(一式5份,附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有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卫生计生委民族医药处。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评选表彰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文件请在ynszyj@126.com中下载,密码:7195135。

  联系人及电话:

  省卫生计生委:代江玲、马军,0871-67195138、 67195139。E-mail:ynwstzyc@126.com

  省教育厅:司慧迎,0871-65102714

  附件:云南省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领导小组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云南省教育厅

  2016年9月8日

  附件

  云南省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推荐领导小组

  组 长: 郑 进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级)

  朱华山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 姜 旭 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处处长、省中医药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 马跃光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处长

  黄兴黎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处长

  李 洁 省卫生计生委民族医药处处长

  卢 明 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蒋仕丽 省卫生计生委民族医药处副处长

  代江玲 省卫生计生委民族医药处主任科员

  司慧迎 省教育厅高校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处处长、省中医药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姜旭担任。

 PDF文件下载:

关于评选表彰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