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医藏药暨西部民族医药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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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艳作《对建立“香格里拉藏医药传承数据库”的探讨》专题报告

2014-05-25 20:36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岐黄 浏览:

甄艳(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民族医学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

做《对建立“香格里拉藏医药传承数据库”的探讨》专题报告

   《民族医药文献整理研究》专题报告内容摘要:

   迪庆藏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滇、藏、川三省区交界处,总面积23870平方公里,辖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三个县,29个乡镇,是云南省藏族的主要居住地,藏族人口有13万余人,占全州总人口的33%。云南的藏医,作为传统藏医药的一部分,既秉承了藏医的优秀传统,又体现着当地的藏医特色,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了“香格里拉民族医药”的概念,为云南藏医药的继承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藏医药在我国的西藏、四川、甘肃、青海和云南五省区的发展,有着各自的特点。

  西藏作为藏医药的发源地,在当前的藏医药事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其医学历史的传承有续,而呈现出藏医学的“主流”态势。

  近20年来,青海省的藏医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可以说,它与甘肃甘南的藏医药和四川阿坝的藏医药一起,推动了“安多藏医学”的发展。

  西藏的昌都地区、四川的甘孜、青海的玉树以及云南的迪庆,是历史上所称的“康区”所在。虽然没有人明确提出“康区藏医学”的概念,但因为语言、文化上的相通性,使得这一区域的藏医学有着独特的传承和特点,而当代行政区域的划分,无疑为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药的自我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空间。

  提到藏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传承是根本和基础,创新是生存和发展,而藏医药文献的传承,则是根本的根本。在汉族文化中,“文献”的概念包括两个方面:“文”和“献”,前者为我们通常所说的狭义的“文献”,即传承下来的古籍文献;后者则指的是“贤者”,即传承人。从这个角度来看,在藏医“文献”的保护与传承的工作方面,实际上有“物”和“人”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藏医古籍文献和藏医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