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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4)

2014-08-09 10:42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岐黄 浏览: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构建宽带、融合、泛在的全省文化信息基础设施

  依托下一代互联网(NGI)、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宽带光纤接入网络等网络基础设施,全面实现全省各级、各类文化机构、文化企业、基层文化服务站点和文化信息资源的宽带网络覆盖和资源共享,全省县级以上文化单位基本实现光纤接入,全省100%的乡镇和100%的行政村实现宽带互联网接入和无线覆盖,入户覆盖全省70%以上的家庭,基本形成覆盖全省、辐射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体系。结合我省“三网融合”发展,大力开发针对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数字多媒体广播、手机广播电视的数字文化内容业务,努力开发基于移动互联网及适应各类便携显示终端的数字文化服务。通过服务模式创新、新技术与新媒体应用、系统平台搭建与推广等方式,借助新兴媒体,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数字文化服务,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辐射力,满足全省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文化需求,初步建成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信息网络,打造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文化服务新业态。

  二、建设全省集中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基础库

  1、努力整合建设全省文化信息资源统一数据库平台,结合我省生态文明与旅游文化信息化工程建设,以制度体系、网络体系、资源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实现全省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文化信息资源“数据大集中”,切实避免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充分利用“云计算”技术构建海量分级分布式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群,提升网络的服务能力与管理能力,推进我省各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工程、“文化云南”信息资源库等数字文化信息的资源整合和集中服务,实现现有系统、平台、资源和内容的集中汇聚和统一管理,构建全省集中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群。

  2、全面推进我省数字美术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大力开发并整合汇聚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国有艺术院团、民间文艺社团等方面的数字化资源,与我省旅游、民族、商务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集约化服务,推动全省文化资源的集中管理、部门共享、集约运行、集成服务。各地区在组织实施“三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中,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基础库的规划和标准,同步实施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的建设,实现统一标准、分级实施、资源共享、集中服务。

  3、依托全省集中统一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基础库,不断丰富和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内容建设,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服务和供给能力,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将“文化云南”网站打造成为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文化传媒平台,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手段,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创造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产品,提供优质便捷的网络文化服务,全面促进网络文化繁荣兴盛、满足全省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三、实施公共数字文化三大惠民工程

  1、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工程建设,全面组织实施我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三大公共数字文化惠民工程,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网络文化权益为目标,以未成年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依托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农文网培训学校服务网络和设施,以我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库为服务内容,以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级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为载体,建成内容丰富、技术先进、覆盖城乡、传播快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农文网培训学校、公共电子阅览室在乡镇、街道、社区的全面覆盖,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便捷的数字文化服务,切实保障信息技术环境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

  2、按照国家发展完善公共数字文化设施网络和打造基于新媒体的服务新业态要求,结合我省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在我省“农文网培训学校”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具有条件的基层文化站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乡镇(社区)网站,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数字文化惠民示范点”,到2015年,力争建成3至5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示范区。

  3、在全省村级文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文化流动服务网络建设工程中,大力支持并提供基层业余文艺演出队伍、农村文化户数字化、网络化演出设备和数字化视听娱乐产品,努力提升基层文化单位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