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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5-08-05 09:39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代叶丽 浏览: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委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中医中药协同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继续实施2015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5〕143号)(以下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

  目的是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技能精湛的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而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是开展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的前提和基础,望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本次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

  二、要认真组织。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2015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发展处。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将参加8月30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确定我省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人选,并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审核。

  三、其他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于8月18日前将《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1份)及申报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中医传承发展处,并同时将《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申报表》及《2015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信息采集表》发送至邮箱ynwstzyc@126.com。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请登录邮箱(地址:ynszyj@126.com 密码:7195135)下载。

  如有问题和疑问,请与我委中医传承发展处马军、代江玲联系。联系电话:0871-67195139 67195138

  E-mail:ynwstzyc@126.com。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