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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云南中医”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相关信息的通知

2014-08-25 12:06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高海燕 浏览:

  各中医机构:

  为满足公众对中医药权威资讯的需求,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文化、养生、保健以及防病治病知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于今年4月开通使用“中国中医”微信公众平台。为进一步加大我省中医药宣传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营造发展中医药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省广大公众提供中医药文化、养生、保健以及防病治病的资讯服务,云南省卫生厅中医处申请注册了 “云南中医”微信公众号,即将于近期开通。目前,需请各中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共建全省中医药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资料的原则及要求

  报送文字材料必须把握“语言精练、条理清晰 、真实有效”的原则,图片清晰(格式jpg、大小1M以上),报送资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所提供的材料须经院领导审定后方可上报。请各中医院于8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发至中医处ynwstzyc@126.com邮箱。

  二、报送内容

  (一)机构概况

  提供1500字以内的医院简介,并配图片1—3张。简介结尾注明:医院地址、公众服务电话、投诉电话等。

  (二)重点专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国家中管局十一五、十二五重点专科、省级1—4批重点专科均纳入宣传范围,要求各专科提供500字以内的概况介绍并配图1-2张。

  (三)名老中医介绍

  名老中医个人照片1张,名老中医简介、擅长主治、坐诊时间、地点。请云南省第一、二批名老中医所在单位提供。

  (四)名医工作室、流派工作室

  工作室简介,团队和主要成就。请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流派工作室所在单位提供。

  三、组建云南省中医药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

  (一)通讯员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新闻宣传业务能力,熟悉新闻宣传工作政策规定和任务要求,敏感性强,写作功底扎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本地区、本单位相关情况及业务,语言沟通能力强,掌握与媒体沟通的基本知识技巧。

  (二)申报数量

  各级中医医院、中医药院(校)、中医药研究院(所)及有关单位推荐1-2名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