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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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五过论——《黄帝内经·素问》第七十七篇(2)

2010-04-15 11:58 来源:国医在线整理 发布人: 浏览:

  诊有三常,必问贵贱,封君败伤,及欲侯王?故贵脱势,虽不中邪,精神内伤,身必败亡。

  始富后贫,虽不伤邪,皮焦筋屈,痿躄为挛,医不能严,不能动神,外为柔弱,乱至失常,病不能移,则医事不行,此治之四过也。

  凡诊者,必知终始,有知余绪,切脉问名,当合男女。

  离绝菀结,忧恐喜怒,五脏空虚,血气离守,工不能知,何术之语。

  尝富大伤,斩筋绝脉,身体复行,令泽不息,故伤败结,留薄归阳,脓积寒热。粗工治之,亟刺阴阳,身体解散,四支转筋,死日有期,医不能明,不问所发,惟言死日,亦为粗心,此治之五过也。

  凡此五者,皆受术不通,人事不明也。

  故曰:圣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阴阳,四时经纪,五脏六腑,雌雄表里。刺灸砭石,毒药所主,从容人事,以明经道,贵贱贪富,各异品理,问年少长勇惧之理审于分部,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诊必副矣。

  治病之道,气内为宝,循求其理,求之不得,过在表里。

  守数据治,无失俞理,能行此术,终身不殆。

  不知俞理,五脏菀热,痈发六腑。诊病不审,是谓失常,谨守此治,与经相明。

  上经下经,揆度阴阳,奇恒五中,决以明堂,审于始终,可以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