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承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医传承 > 中医师承 >

解读《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法》

2013-10-19 09:29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人:岐黄 浏览: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等有关文件,对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做了明确规定。

  一是针对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师承人员的条件是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带教老师的条件是必须具有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民族医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师承人员与带教老师之间关系的确定需要签订师承关系合同,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才能生效。

  师承人员跟师学习满3年后,可以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参加出师考核。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命题制卷,并具体组织施考。出师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及对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

  出师考核合格后,师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二是针对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确有专长考核。

  确有专长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命题制卷,由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组织施考。确有专长考核重点测试其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掌握的独特诊疗技术和临床基本操作,原则上不考西医内容。此外,根据确有专长人员的特点,增加居民和患者对其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评议评价的结果计入考核成绩。

  确有专长考核合格后,确有专长人员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后,就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