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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

2010-04-20 13:58 来源: 发布人: 浏览: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各级中医医院:

  为推进和规范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工作。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9〕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上海的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工作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中医医院应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通知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书》(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于6月8日前报送至上海市卫生局(北京西路1477号 ),逾期不予受理。邮编200040 联系人:管红叶 联系电话:22121625 传真:22121628    电子信箱:shzyyglc@163.com

  三、我局将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地方评选工作参考条件》的要求,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家中医医院作为本市申报单位,并通知做好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申报工作(如制作光盘等)。

  上海市卫生局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