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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工作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

2014-07-05 13:57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人:高海燕 浏览:

  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4〕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关于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工作会议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4〕号114号)(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定于2014年7月10日下午联合召开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推进工作视频会议。

  本次会议是推动提升工程全面落实的一次重要会议,有多个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而且分会场多、参加部门多、参会人员多。为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实效,现将做好会议组织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作为各省(区、市)分会场的具体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议组织工作,不仅把本次会议作为一次重要的工作部署,而且要把此次会议作为向其他行业展示中医药部门精神面貌和组织协调能力的重要平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并取得实效。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至少要明确一名局领导具体负责本次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认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接到《会议通知》后,要迅速送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省级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醒按时按要求参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市(地)级分会场,将《会议通知》向市(地)转发,要求市(地)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做好市(地)分会场组织工作,组织好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会议。原则上应在确保《会议通知》要求的参会人员参加会议的基础上,根据会场规模组织部分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参会,尽量满座。

  (二)会议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通宝视通视频会议系统,请及时与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联系会议室及视频连接事宜。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务必填写《视频分会场统计情况表》(见《会议通知》),于7月8日前将分会场情况汇总后报我局医政司。

  (三)要在会议开始前2小时通知技术人员调试信号,确保按照规定时间打开设备调试信号,不得无故迟开、不开设备。

  三、认真做好会中服务工作

  (一)加强会场秩序管理。参会人员要提前15分钟入场,着装整齐,集中就座,精神饱满。会议开始后,要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迟到、早退等。

  (二)做好信号回传工作。回传信号要声音洪亮、图像清晰。同时,要制定会议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确保信号畅通。

  四、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程 强 聂 欣

  电 话:010—59957816 59957796

  传 真:010—5995769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