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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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2)

2014-05-22 11:15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人:高海燕 浏览:

  3.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书报刊等平台,传播群众喜闻乐见的中医药知识与养生保健方法;开设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指导群众开展中医药健身活动;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队伍,组织编写出版一批面向基层、科学准确、通俗易懂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读本,送入百姓家庭。

  二、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1.打击虚假中医药广告和非法行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严厉查处中医黑诊所、游医、“两非”、医托行骗等行为,开展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整治查处行动。

  2.整治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领域违规现象。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以中医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监管和宣传引导。

  3.扎实做好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出版物管理,规范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

  三、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2013〕49号),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坚决贯彻执行“九不准”规定,严肃查处违规机构和人员,把群众路线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结合起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弘扬“大医精诚”,选树宣传党性坚强、作风优良、群众信任的典型,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学先进、找不足,牢固树立廉洁从业、依法执业理念,严守法律底线。

  2.以“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为抓手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优化服务流程,采取惠民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开展好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3.开展好“九不准”行风建设。及时了解掌握“九不准”执行情况,把贯彻执行“九不准”规定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举措,预防和消除医疗服务中的各种不良行为。

  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药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在地方党委统一领导下,把两批活动作为有机整体,精心组织,共同推进,抓好落实。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地区本单位在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宣传一批先进人物和集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地要及时上报本地区在活动中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和中国中医药报继续开设专栏进行宣传报道,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