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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2011版]——第十一章 临床实验室分系统

2014-03-28 13:06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高海燕 浏览:

   第一条 临床实验室分系统是协助临床实验科室完成日常实验室工作 的计算机应用程序。主要功能包括接收检验申请、自动采集或手工录入检 验结果数据、审核检验结果、发送并打印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管理、质量 控制和试剂出入库管理等。

  本分系统二级医院为推荐分系统,三级医院为基本分系统。

   第二条 基本功能

  1.接收检验申请

  1.1支持自动接收检验申请,自动获取包括申请科室、申请医生、申 请日期、检验项目、标本类型、费用及是否急诊等检验申请信息,支持自 动获取包括诊疗卡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病区、床号、入 院中医和西医诊断和费用情况等患者基本信息;

  1.2支持接收健康体检检验申请;

  1.3支持手工录入或补录相关信息;

  1.4(推荐功能)支持通过读取条形码获取相关信息。

  2.预约安排

  2.1提供预约安排功能,包括安排预约时间、打印预约单(告知检验 时间、注意事项等);

  2.2提供预约情况查询;

  2.3支持急诊申请优先安排。

  3.(推荐功能)条形码打印

  3.1支持通过诊疗卡号、发票号、住院号和床号读取检验医嘱;

  3.2提供条形码打印功能,支持在条形码上显示患者姓名、年龄、性 别、检验项目及试管种类等信息;

  3.3产生条形码的同时自动生成标本号及患者基本检验信息;

  3.4自动记录检验标本采集者和采集时间,支持查询和必要时修改;

  3.5支持协作单位通过网络申请并产生条形码;

  3.6提供检验标本采集知识的查询功能;

  3.7支持预制条形码。

  4.标本核收

  4.1支持通过扫描条形码或手工录入核收检验标本;

  4.2自动记录核收标本时间、核收人员、标本数量和质量;

  4.3提供拒绝接收标本的功能,支持智能判断标本是否超过有效期, 对超时和采集不合格的标本予以拒收,同时记录拒收原因;

  4.4支持将拒收标本信息及拒收原因反馈至临床服务部分分系统。

  5.检验业务执行

  5.1支持向检测仪器上传标本的患者信息、实验项目及样本类型等检 验请求信息;

  5.2支持生成当日实验工作任务单;

  5.3支持自动从实验仪器或单机实验系统获取结果数据;

  5.4支持手工输入检验结果,提供自定义输入和成批结果输入或修改 的功能;

  5.5支持在同一界面比较当前结果与历史结果,并有结果趋势图;

  5.6提供记录与质量关系密切的结果修改、取消批准及标本回退等日 志的功能;

  5.7(推荐功能)支持双向通讯。

  6.检验报告生成

  6.1支持检验结果经双重审核后自动形成检验报告,对有逻辑错误的 检验结果禁止形成检验报告并给出警示;

  6.2支持自动生成检验报告,提供检验结果正常参考值,对超出参考 值范围的结果给出不同颜色甚至发出声音的标识警告;

  6.3提供自动向临床服务部分分系统发送经过审核的检验结果信息的 功能,支持新报告提示;

  6.4支持对存在有危急的报告根据医院相应管理规定,提前向医生做 出提示;

  6.5支持自动向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发送感染信息;

  6.6支持临床科室查阅检验报告;

  6.7提供既往检验结果查询和比较功能,支持数值型检验历史结果的 图形化展现,支持文字型检验历史结果的对照显示;

  6.8支持单个打印和成批打印检验报告;

  6.9(推荐功能)提供检验报告自助查询打印功能;

  6.10提供记录和比对标本复查前后的结果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