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国医移动版
国医首页|资讯|云南|学习|图片|医疗|养生|药膳|中药|方剂|传承|针灸|推拿|临床|经典|科研|企业|文化|特色疗法|民族医药|社区|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国医在线 > 云南中医药 > 云南新闻 >

普洱市中医医院全面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2016-11-22|来源:国医在线|编辑:陈思思|阅读:

  国医在线讯 按照《普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关于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通知》要求,普洱市中医医院于2016年11月20日零时起,取消院内药品加成(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取消药品加成,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是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一项重要措施,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11月19日,由普洱市中医医院财务科、审计科、信息科、药剂科共同完成了院内西药库、西药房、静配中心在库西药和中成药共795个品规的全面清查盘点工作,并及时对系统进行了的更新,确保药品新价格能够准确、准时切换。

  此次取消药品加成后(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药品零售价格下降近10%。现医院已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将以此为突破口,有效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供稿:普洱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