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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推进中医药持续发展

2016-02-24 17:04 来源:国医在线 发布人:代叶丽 浏览:

  国医在线讯 自2011年来,泸西县积极加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中医药文化氛围,提高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健康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就医环境

  自《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出台以来,泸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泸西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县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泸西县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泸西县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泸西县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4—2020年)》,县卫生、发改、财政、人社、食药监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泸西县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关文件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2013—2015年,争取上级资金150万元,扶持发展乡镇卫生院中医服务能力,建成逸圃、三河、三塘3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成中枢、永宁、旧城、午街铺、金马、白水、向阳7个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自筹资金建成桃笑、舍者2个村级卫生室中医药综合服务区。2015年,县人民政府采用PPP模式实施县中医医院迁建及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2.35亿元。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正在进行装修装饰工程。

  二、加强宣传培训和政策支持,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以“中医药宣传日”、“中医药大舞台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及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开展讲座、义诊、咨询,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共发放《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和中医药知识宣传资料18种45万份,设置宣传栏98块次,更新宣传栏610期次,开展中医药个性化健康教育46785人次,覆盖率达68.13%,知晓率达79.98%。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药常识和中草药种植等知识。选送管理干部到上海市徐汇区进修10人;选送临床中医师到省内外进修40人;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3人;完成乡村医生能西会中培训74人;举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知识培训8期1558人次;举办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3期1000人次。

  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发展中医药事业,在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截至目前,该县设有中西医结合医院1家(民营)、中医诊所5家。县级中医门诊纳入新农合门诊减免,针灸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符合规定的乡村医生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将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进一步向中医药倾斜,将中医门诊康复理疗项目纳入慢病门诊减免,减免比例为55%,较西医门诊提高5%,封顶线为1000元,较西医门诊提高500元;中医住院起付线降低l0%。

  三、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2013年,泸西县中医医院针推科、肛肠科成功申报为红河州中医重点专科;2015年,泸西县中医医院针推科成功申报为云南省中医重点专科,投入建设经费100万元。